回复 若步 : 狼,看似冷酷的外表隐藏着无限柔情,为了家人和兄弟甘愿牺牲自己!犹如主角王赢的性格,冷酷的不是内心而是对世俗的漠视!他就像狼王一样无论在哪儿都能成为团队核心,带领着自己的兄弟出生入死,不离不弃!从大学时代的青涩到步入社会的坎坷,就像是一段不平凡的生存之路!他们像狼一样,团队合作无间,他们一起开拓、一起战斗、一起创造辉煌!纵然世事变迁无常,但永远不变的是那一起哭过笑过伤过的兄弟之情!纯银耳坠唯一官方QQ:1106592240”
回复 无名的斯为特: 这部《》两年前,莫听雨横刀赴北地。两年后,苏长安负兵往长安。天地太大,众生如介子。江湖太深,处处伤人心。刀,剑,书,友,又是几许春秋。喜,怒,哀,乐,究竟因何缘由。大道二两三钱半,舞剑吟诗话离愁。人生哪能尽如意,对酒当歌几时休?书友群346162676
回复 梵音麦兜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